資訊媒體組公告:學校配合電子郵件向上集中作業相關事宜

資訊媒體組公告:
依教育部函臺教國署秘字第1100069188號辦理。建議同仁上網申請教育雲之電子郵件。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1日臺教資(四)字第1100074663號函辦理。
二、基於資安考量,貴校電子郵件向上集中以集中至教育部提供之教育雲為主。貴校自行開發或委外開發之電子郵件系統,請於110年8月31日前停止服務,並申請教育部教育雲服務,以完成向上集中作業。
三、依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公務機關維運自行開發或委外開發之系統,貴校如未能配合教育部及本署完成向上集中作業,行政院將核定貴校為資通安全責任等級C級之公務機關,須辦理C級公務機關應辦事項。
四、有關電子郵件向上集中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成功大學向上集中計畫維運團隊協助,連絡電話(06)276-1271、電子信箱dnswebomc@hs.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