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班課程實施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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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7月2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80513B號令修正發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班課程實施規範」。
詳情請參閱附件。
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班課程實施規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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