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政府資訊公開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統一隱碼欄位為身分證編號後4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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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涉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登載者,統一隱碼欄位為身分證編號後4碼。
並以「*」取代。如另有特殊信用途需遮蓋其他碼或顯示全碼者,則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