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0學年度第2學期「免學費補助」與「特殊身份學雜費減免」申請作業
校內申請流程與期程如下:
- 電子財稅查調意願確認:110.12.10 至 110.12.14
教務處註冊組發放意願確認單至各班勾選,如有變更申請意願的學生(或家長)請於確認單勾選適當之選項。
- 未曾申請學雜費減免者填寫申請表:110.12.14 至110.12.20
前述意願確認單勾選「申請110-2學雜費補助」且未曾申請補助者,請填寫教務處發放之申請表,並於12月20日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家長或法定代理人直接申請流程與期程如下:
- 請直接下載並列印附件之申請表,於12月20日前填寫完成,並以下列方式繳交:
- 請學生攜帶申請表直接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 直接將申請表傳真至本校教務處,傳真電話:04-7220633。
- 將申請表拍照或掃描成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註冊組電子信箱:2111@chsh.ch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