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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公告】111學年度分科測驗校內報名 因應線上教學之作業流程調整

因應111年5月23日 至 111年5月29日彰化縣高中以下學校改為線上教學,本校校內分科測驗報名作業流程調整如下:

  • 05/23(一) 或 05/25(三)
    同學返校取物時,可親自至教務處註冊組「補報名」(未於線上系統報名者) 或 「確認報考資料」(已於線上系統報名者)

     
  • 05/25(三) 17:00:公告本校學生分科測驗報考科目與報名費用
    如有錯誤請於05/27(五)前聯絡註冊組,核對身分後更正。

     
  • 05/30(一)、05/31(二):資料確認與報名費繳交
    請考生本人攜帶報名費至弘道樓地下一樓繳交,並請確認便當訂購資訊
    之前未確認資料者請同時完成個人資料與報考資料之確認,其後不再接受修改。

     
  • 06/01(三):畢業典禮
    如有個人因素未能於05/30、05/31到校者,可於06/01 14:30後至註冊組完成報名手續。
    自06/02起不再受理本校分科測驗集體報名,註冊組會將未完成前述步驟(含資料確認與報名費繳交)之考生轉為「個人報名」,請自行至大考中心網站登入分科測驗報名系統,重新填寫考試資訊(考試科目、考試地區等),並請自行繳納款項
    惟如有個人資料(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需修正者,請通報學校處理

     

注意事項:

  1. 已於05/27(五)前完成報名資料確認者(紙本簽名),可委託他人代為繳費。
  2. 分科測驗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之特殊項目申請請逕洽教務處註冊組;若考生於111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時已通過特殊項目審查,可沿用學測審查結果於分科測驗之對應考科。
  3. 06/01報名完成後如有放棄報名之需求,請於06/15放學前(該日為大學申請統一分發放榜)聯絡教務處註冊組完成身分確認程序後取消報名。後續費用退款作業將由總務處出納組匯款至學生之個人帳戶,或由學生本人於06/15前至註冊組領取現金。
  4. 如於05/30、05/31確診或居隔者,請於06/08(三)親至註冊組完成報名手續,或改由個別報名。
  5. 教務處註冊組聯絡方式:(請於上班時間聯絡)
    電話:04-7222121 #31101
    電子信箱:2111@chsh.ch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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