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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科學班課程規劃 

(一) 科學班之課程規劃以高中三年課程整體規劃,學籍設於國立彰化高中。

(二)課程採用三年制學程,除普通高中基礎科學相關科目外,加強數理科目的學習,同時兼顧人文素養的陶冶。應修的學分數和教學方式由國立中興大學及國立彰化高中共同規劃。

(三)應修習總學分 180 學分,學生畢業之最低學分數為 150 學分成績及格。並加強數理科目的學習,同時兼顧人文素養的陶冶。

(四)課程內容:

科學班課程規劃總表上表,課程分為兩階段,分別敘述如下:

1.第一階段(高一至高二)

(1)第一階段為基礎學習課程,以2年時間修畢普通高中的3年數理課程亦修讀人文及社會相關領域學分。

(2)為達成上述課程進程並奠定科學研究基礎,課程設計暫以每週35節規劃,應修習總學分 180 學分,學生畢業之最低學分數為 150 學分成績及格。

(3)專題研究:

高一專題研究:由國立彰化高中教師授課,並視課程需要由中興大學教授擔任專題講座、專題指導等,培養學生基本實驗能力、數據處理分析、書報討論技巧等能力。

高二專題研究:依據學生興趣選擇至中興大學教授實驗室從事專題研究,並於學年結束辦理專題研究成果發表會。

(4)學生通過學科資格考後,數學、物理、化學及生物可依通過科目申請該科免修。

2.第二階段(高三)

(1)科學班學生在學期間通過全國科學班聯合學科資格考試鑑定,得繼續修讀第二階段學程,並在中興大學教授的指導下,進行個別科學研究計畫。

(2)第二階段為專業學習課程,邀請中興大學教授至本校講授,或直接選修中興大學開設的相關科目學分,學生依其能力和興趣,選修大學程度的數理課程,修畢該學門課程由中興大學核發修課證明書。

(3)第二階段的數理科目教學主要由大學教授擔任,並且由中興大學安排上課及實驗地點。

(4)學生在「微積分」、「普通物理」(含實驗)、「普通化學」(含實驗)、「普通生物」(含實驗)3科中,必須至少選修一科。

(5第二階段之個別科學研究由大學教授指導,學生修「個別科學研究」並繳交個別科學研究報告。

(6)第二階段學生所修得的數理科學分,將來升入大學後,可經審核後獲抵免。

(7)第二階段學生除了修讀必修的科目之外,亦可視自身的能力和興趣,輔導自由選修大學所開設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