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會成果觀摩活動實施計畫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會成果觀摩活動實施計畫

壹、計畫緣起

《高級中等教育法》要求各校輔導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並提供其必要協助,以增進學生在校學習效果及自治能力。學生自治係公民教育與政治社會化的一環,學生透過學生自治活動培養對民主政治的認知與體驗,而全國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自治組織架構與運作情形各有特色,希望能透過活動促成各高級中等學校全校型學生自治組織相互認識、觀摩與交流,以深化彼此的民主素養。

貳、活動目的:

一、藉由跨校學生自治組織彼此間的認識與交流,促進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對於公民行動的重視與對公共事務之關懷。

二、透過主題課程展現中學生瞭解參與公眾事務與學生行動的各種面向,促成學生對學生自治重大議題有更深入理解。

三、提供各高級中等學校學聯會、學生會或班聯會(為統一並簡化說法,以下皆簡稱學生會)相互觀摩之平臺與機會,促成其自我檢視組織發展狀況,進而促進組織健全發展。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承辦單位: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三、協辦單位: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縣(市)政府。

肆、參加對象:

一、擺攤展示報名(以校為單位,限定學生會幹部):

(一)全國各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會幹部(含指導老師)。

(二)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之學生會幹部(含指導老師)。

二、現場觀摩學生:全國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含未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取得學籍者)之學生,以學生會或其他學生自治組織之幹部為優先。

伍、活動人數:

一、擺攤展示:採小組方式報名,每校以1組為限,每組人數25人(含指導老師),預計錄取35組,依各校學生會特色與區域均衡狀況決定錄取學校,額滿為止。

二、現場觀摩學生:預計錄取150人,每校至多3人,額滿為止。

陸、活動日期:114613日(星期五)。

柒、活動地點:待招標後公告。

捌、活動內容:

一、活動日程,詳如附件一。

二、收集近期高中學生會運行常遇見問題,先由專家辦理學生會有關之主題講座,活動以各校學生會觀摩交流時間為主軸,最後由專家提供講評及建議。

玖、報名期間:

一、擺攤展示:11435日(星期)中午12時:30分~411日(星期12時:30分,開放網路google表單以學校小組為單位報名。

二、現場觀摩學生:114418日(星期)中午12時:30分~514日(星期12時:30分,開放網路google表單供現場觀摩學生報名(以學校為單位報名)。

三、為增加各校響應能量,擴大認識及參與的機會,鼓勵各校透過觀摩他人經驗,累積創意構想,發揮自主學習能力,提供以下活動獎項。

(一)攤位人氣獎:

1.各組至服務處領取創新人氣獎選票貼紙4張,利用攤位說明時間至各展區觀摩他組作品,選出心目中攤位人氣獎,將選票貼紙貼到人氣獎榜單上。

2.各區(東部區、北部區、中部區、南部區、離島區)至少選出人氣第1名學校,依照各區報名狀況總數可增額2名,頒發現金2,000元。

(二)闖關獎:參加人員經報到後領取攤位闖關卡,到各攤位完整瞭解各校學生會運作與年度活動,可在闖關卡蓋上一個戳章,完成闖關卡18個戳章任務前50名者即可獲得獎品1份。

(三)為鼓勵學生會發展,經專家學者研商討論,得增設評審團推薦獎3名,頒發現金2,000

壹拾、報名程序:

一、擺攤展示:

(一)11433日(星期一)中午12時:30分公布訊息於國立彰化高級中學首頁之「學生會成果觀摩活動」,並進入報名專區google表單報名。

(二)依照學生會運作特色、區域學校數均衡狀況決定錄取學校,預計1144月16日(星期三)公布錄取正(備)取結果,公告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事務資訊暨活動網站首頁,或國立彰化高級中學網站首頁,併行通知。

(三)正取學校請於11452日(星期五)前完成以下報名程序:

  1. 將紙本報名表(附件二)免備文掛號寄至「國立彰化高級中學學務處」(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興路78號),信封上請註明「114年度高級中等學校成果觀摩活動報名」(郵戳為憑)。依報名表繳交狀況辦理備取相關事宜。
  2. 上網填寫錄取google表單,內容有「參加人員資料、交通方式、交通費預估、學生會成立宗旨暨簡介、學生歷年重要運作、特色摘要(近二學年,112學年~113學年)、學生會幹部團體照」。
  3. 已報名之學生因故無法出席者,應於活動前一週通知承辦學校,以利作業。

二、現場觀摩學生:

(一)1144月14日(星期一)中午12時:30分公布訊息於國立彰化高級中學首頁之「學生會成果觀摩活動」,並進入報名專區google表單報名。

(二)預計錄取150人,各校至多錄取3人(如總人數不足150人,則各校增額錄取)。預計於1145月16日(星期五)公布現場觀摩學生錄取名單。

壹拾壹、經費補助:

一、交通住宿補助:

(一)為鼓勵學生參加,擺攤展示報名錄取之35組學校,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2512點規定略以,交通費包括行程中必須搭乘之飛機、高鐵、船舶、汽車、火車、捷運等費用,均覈實報支;交通費應按行程必經之順路計算之。

(二)東部地區(宜蘭縣、花蓮縣及臺東縣)、離島地區(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屏東縣與偏遠地區及非山非市學校:學生及指導老師覈實補助來回交通費,如有住宿需求請提供名單,統一由承辦學校安排,住宿地點待招標後公告。

(三)其餘地區:學生及指導老師覈實補助交通費。

(四)擺攤展示報名階段錄取之35組學校所預估補助交通費用,請於11452日(星期五)前回傳報名表(紙本、網路兩者皆要)。

二、攤位布置補助:擺攤展示報名階段錄取之35組學校,補助攤位布置費用3,000元,可支用於印刷費及雜支等。

三、有關本案經費補助各組學校事宜說明如下:

(一)核撥:經通知後請申請學校掣據向國立彰化高級中學請款。

(二)核銷:申請學校得於支用範圍內自行勻支。

(三)結報:本案請確依核定金額及「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並於114627日(星期五)前檢附下列資料函報承辦學校辦理核結。

  1. 114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會成果觀摩活動各校成果報告書(附件三):請提供活動照片(當日攤位照片、學生參與活動等)24張等資料。
  2. 教育部委辦經費收支結算表。
  3. 如有結餘款請繳回。公立學校採就地審計,私立學校請將原始支出憑證造冊繳回承辦學校。

 四、現場觀摩學生:不另行補助,請各校自行依規定支應。

壹拾貳、建議攤位展示重點,學生攤位展示應同時呈現以下兩大重點,相關展示參考資料如附件四。

 一、學生會之「行政部門運作」、「立法部門運作」、「權力分立設計之特色」、「選舉制度」、「財務制度」、「學生權益」、「活動績效」,及「整體性表現」8大項目。

 二、學生會之「學生會特色活動」。

壹拾參、承辦學校聯絡方式:國立彰化高級中學學務處

訓育組長

04-722212132101

chsh2211@chsh.chc.edu.tw

學務主任

04-722212132001

chsh32001@chsh.chc.edu.tw

壹拾肆、其他注意事項及交通資訊

一、如有患有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之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等疾病請勿出席與會;患有呼吸道疾病者,於人潮較密集區,仍建議戴口罩。

二、高鐵建議搭乘:搭乘至高鐵臺中站,於指定時間於指定地點集合(待公布),由接駁車接送至活動場地。

二、搭乘臺鐵:請搭車至臺鐵臺中車站下車,於指定時間於指定地點集合(待公布),由接駁車接送至活動場地。

三、教師自行開車:請導航至活動地點。

壹拾伍、經費:本活動經費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辦經費支應。

壹拾陸、參與證明:活動結束後,頒發設置攤位之學生活動參與證明。

壹拾柒、獎勵:本計畫執行績優人員,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承辦學校依權責予以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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