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一)各公私立高中二年級升三年級自然組之優秀學生。
(二) 學業(智育或學習領域成績)前一學年成績類組排名排名前25%為原則,或具有數理優異表現之具體證明。
申請資料:
(一)、申請人在學證明。
(二)、高中二年級上下學期成績證明(含類組排名證明)。
(三)、檢附500-1000 字簡明自傳一份。提交之自傳需為申請學生本人親筆手寫稿。
申請時間:欲申請獎學金之同學,請備妥資料,自行於114年9月30日前寄出(地址:804201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 國立中山大學電機工程學系系友會),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