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名稱修正為「政府機關配合紀念日與節日補假及調整放假處理要點」,自114年6月13日生效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
詳如行政院原函及附件
行政院函.pdf
批次下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