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A.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
B.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分以上,且未有曠課或記過之紀錄。
C.家境清寒者。
D.獎學金自治條例及申請書請逕至嘉義市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cy.edu.tw)/各式表單下載使用
E.請於114年10月15日(三)前,檢附資料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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