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114學年度獎學金」申請

一、申請資格:

(1)113學年度全年度學業成績各科及格,且總平均分數80分以上;體育成績平均70分以上。

(2)如已領取其他單位獎學金者,請勿重複申領本會獎學金。

二、申請流程:

欲申請114學年度獎學金者:
→請至基金會網站選單「表格下載」下載申請表https://scholarshipinfo.moe.edu.tw/download.php),
   或參閱附件檔案,也可以到教務處註冊組影印申請文件。
→填寫並檢附相關文件後,於期限前檢送就讀學校,
→交由學校獎學金受理單位初審。

三、校內申請日期:請備齊申請文件,於114年9月23日(二)前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辦,逾期恕不受理。

四、如有其他疑義,請詳閱附件「申請及領取獎學金常見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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