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114年度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獎學金」
- 自申請日前已連續二年繳交會費之會員或會員子女,且就讀高中職,具有國內公私立或已立案學籍之腦性麻痺學生。
- 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團體會員(限各地區腦性麻痺協會),並為該團體之會員或會員子女,且就讀高中職,具有國內公私立或已立案學籍之腦性麻痺學生。
- 特殊教育學生就讀高中職,依本辦法申請獎學金者,就學期間以申領三次為限。
- 高中職組:含應屆畢業生,其前一學年課業成績總平均 70 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 70 分以上,且無任何懲處紀錄者。
- 申請日期:請於 09 月 11 日起至 10 月 31 日止,自行將相關申請文件郵寄(封面註明「獎學金申請」)或逕送至協會。申請資料恕不退還。
- 詳細申請辦法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