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台中市私立廣亮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愛心慈善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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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A.縣市政府、公所列冊之低收入戶。
B.學期成績平均70分以上,且其中某單科成績不得低於60分。
申請日期:每校只限5位名額,請於114年11月19日(三)前,檢附資料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辦
財團法人台中市私立廣亮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實施辦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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