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中市立清水高級中等學校114學年度「教育部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計畫」辦理。
二、辦理單位:(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嘉義縣政府。(二)承辦單位:臺中市高中職課程發展中心、國立嘉義女中、嘉義縣立竹崎高中、臺中市立中港高中、臺中市立清水高中、臺中市立西苑高中。
三、詳細實施計畫請見附件。
四、敬請惠予所屬出席人員公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