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作業要點」第9點、第10點、第11點,業經內政部於114年12月26日以台內移字第11409340261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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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內政部114年12月29日內授移字第1140934066號函(如附件)及教育部115年1月5日臺教社(二)字第1140138380及第1150000079號函辦理。
A09030000E_1150000966_senddoc2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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