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5學年度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甄審、甄試簡章

一、旨揭簡章業經「115學年度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委員會」第1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並奉教育部115年1月14日臺教授國字第1150003978號函及115年1月27日臺教高(四)字第1150004328號函備查在案。紙本簡章預定於115年3月上旬寄送各校。
二、各校完成報名資料初審及核章後,請將考生應繳交之各項表件分別裝袋,併同審查費用匯票(各校得依總金額合併購買一張,相關收據請自行留存),另附貼足限時掛號郵資之回郵大型信封一個(請詳填收件單位、收件人及通訊地址),一併裝入大型信封,於報名申請截止日前(以中華郵政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方式寄送至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一段16號,「115學年度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委員會」收;逾期送達者,概不受理,亦不得申請補辦。
三、相關試務資訊,請逕至「中等以上學校運動績優學生升學輔導網」查詢
(網址:https://lulu.ntus.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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