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部表示,申請本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者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須符合下列之申請資格:
一、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114年10月14日止仍未就業,未請領老年給付,符合以下條件者
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115年03月22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於114年12月23日至115年03月22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2)於114年03月23日至115年03月22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4年12月23日至115年03月22日就業日數未超過30日者。
(3)於114年03月23日至115年03月22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4年10月23日至115年03月22日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
(4)於115年02月03日至115年03月22日非自願離職,且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依本條件提出申請者應於115年04月21日以前,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始核給本補助。
2.申請人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 。
◆ 受理申請時間:自115年02月03日起至03月22日止,自行申請。
◆ 申請方式:
(一)郵寄申請:申請書請於「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https://uwes.mol.gov.tw/login)下載,列印後以掛號郵寄至指定地點。
(二)線上申請:請至勞動部官網主題網站項下「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https://uwes.mol.gov.tw/login),以自然人憑證提出申請。
◆ 相關事項可撥打勞動部免付費諮詢專線「1955」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