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二、申請獎學金應檢附下列證件,並於每學年三月一日起至四月十日,向就讀學校提出:
三、校內申請時間:欲申請獎學金者,請備妥申請文件於115年4月8日(三)前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辦,逾時恕不受理。
四、詳細申請辦法及申請書,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