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重修及補修學分補充規定」第2點,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1日以臺教國署高字第1155403175A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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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署高中組林小姐,電話:(04)3706-1629。
A09030000E_1155403175B_senddoc4_Attach1.pdf
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重修及補修學分補充規定第二點修正規定.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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