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5年度第1學期-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申請條件:
    • 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且符合下列規定者:
      1. 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2.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3. 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 學校成績平均80分以上,操性成績80分以上,體育成績75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 申請期限:請備妥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5年09月24日(四)前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逾時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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