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設籍新竹縣六個月以上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
B.高中、高職學生德行成績甲等(八十分以上),學期成績及體育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者。
C.請在115年09月23日(周三)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