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修訂之「學校/幼兒園/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流感群聚防治指引」,請各校依循辦理,以防範流感群聚事件,維護教職員工生健康,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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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教育部115年9月24日臺教綜(五)字第1150097211號函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5年9月21日疾管新字第1150400761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旨揭指引疾管署亦已置於該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 /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項下。
三、請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轉知及督導所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配合辦理。
A09030000E_1150096728_senddoc1_Attach1.pdf
A09030000E_1150096728_senddoc1_Atta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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