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資訊
說明:
一、旨揭簡章業經教育部112年10月17日臺教學(四)字第1120101700號函核定在案。
二、甄試報名日期為112年11月29日至12月12日止,應屆畢業生統一請學校團體報名。
三、持鑑輔會證明者,提醒如下:
(一)「學習障礙類」考生僅能持鑑輔會證明報考。
(二)五專轉學至高級中等學校就讀者,若持鑑輔會證明報考,應為轉學後高中職學校提報之鑑定證明,不得持五專就讀時期所取得之證明報考。
(三)高中職就學期間,若申請放棄特殊教育學生身分者(已繳回鑑輔會證明),不得持該證明影本報考本甄試。
四、檢附相關說明及問與答,供各校參考使用,簡章內容若有缺頁或遺漏,請上網下載列印正確頁面或與本會聯繫。
五、甄試相關規定請詳閱簡章內容並留意甄試網頁最新消息。網址:https://cis.ncu.edu.tw/EnableSys/。
六、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委員會詢問。聯絡電話:(03)4227151轉57148、57149、57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