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社團法人彰化縣天靈慈善會「112年度第二學期清寒菁英獎助學金」
一、申請資格:
- 就讀彰化縣內國立高中職之家境清寒學生,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
- 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 操行平均在90分或優等以上,且體育成績在70分以上。
二、獎助金額:每間學校一位名額,獎助學金一萬元。
三、校內申請時間:欲申請獎學金者,請備妥申請文件於113年3月20日(三)前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辦,逾時恕不受理。
四、本獎學金一律由學校統一辦理轉核基金會。
一、申請資格:
二、獎助金額:每間學校一位名額,獎助學金一萬元。
三、校內申請時間:欲申請獎學金者,請備妥申請文件於113年3月20日(三)前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辦,逾時恕不受理。
四、本獎學金一律由學校統一辦理轉核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