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慶寶勤勞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112學年度上學期清寒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 申請人持有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家庭證明。
- 112學年度上學期學業成績80分(含)以上,且無任一學科不及格。
- 112學年度上學期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無操行成績者,以評語無負面評語為標準),且德行評量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 112學年度上學期體育成績70分(含)以上。
- 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不包含政府單位)任何形式獎助學金。
二、本獎學金一律由學校統一申請,不接受學生個人申請,後續獎學金一律由學校代為發放。
三、每校限推薦人數以2名為限。
四、校內申請時間:欲申請獎學金者,請備妥申請文件於113年4月2日(二)前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辦,逾時恕不受理。
五、慶寶勤勞獎學金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或至官方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