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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轉知】國教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

一、申請資格:

  1. 具原住民身分
  2. 同一學期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構)及公營事業單位發給之原住民學生 獎學金者。(係指不得重複領取針對原住民學生 所規劃之專屬獎學金,其餘一般獎學金及清寒獎學金則非本要點重複領取所 限制的範圍。)
  3. 改過、銷過或功過相抵後,無受小過以上之處分。

二、學業優秀獎學金:就讀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 均達同年級、同年級同科(組)或學程之PR70以上,且無任何一 科不及格者。

三、個人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具有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或其他特殊才藝,最近一年參加教育部各司、處或本署舉辦之全國性個 人才藝競賽獲獎者。

四、團體賽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具有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或 其他特殊才藝,最近一年參加教育部各司、處或本署舉辦之團體才藝 競賽獲獎者,獲團體獎前3名者。

五、校內申請時間:欲申請獎學金者,請備妥申請文件於113年4月8日(一)前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辦,逾時恕不受理。

六、實施計畫、相關附件、注意事項及常見問題等請至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學網站,「校園重要公告」下載(或連結https://reurl.cc/xLKeVZ)。如仍有疑問,學業獎學金相關問題,請洽陳先生(04)2270-4022分機109;才藝獎學金相關問題,請洽游小姐(04)2270-4022分機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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