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0)年10月19日以衛授疾字第 1100200944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請全校教職員工生配合辦理。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