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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公告]109學年度新生免學費補助、特殊身分學雜費減免申請表

109學年度高一新生申請作業(同步公布於新生填報系統)

※新生填報系統將於7/8上午11:00公告開放

一、免學費補助申請(無論是否申請都需列印並填寫申請表,於7/10報到時繳交)

⊙申請免學費

 1. 請自行下載「109免學費補助申請表」,並列印成雙面,於新生報到時繳交。

 2. 「一、申請欄」中的「科別年級」、「導師簽章」不用填寫,「學號」請填報到序號。(報到序號於7/8上午11:00公告)

 3. 「三、查調資料欄」中,填寫單親撫養或父母之外的法定代理人,請附上沒有「省略記事」的戶口名簿影本。

 4. 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農漁民子女助學金等政府教育補助不可和免學費補助同時領取。

   已領取前列政府教育補助者,須自行向相關單位取消後才可領取免學費補助。

 5. 「免學費補助」為補助學費6240元,申請通過仍需繳交雜費與其他費用。

 6. 提出申請後,高中三年每學期都會自動申請並查驗是否通過。

⊙不申請免學費

 1. 請自行下載「109免學費補助申請表」,於新生報到時繳交。

 2. 申請表請填寫「一、申請欄」,其他欄位免填。

 3. 「一、申請欄」中的「科別年級」、「導師簽章」不用填寫,「學號」請填報到序號。(報到序號於7/8上午11:00公告)

二、特殊身分學雜費減免申(不申請者免繳交)

⊙申請特殊身分學雜費減免

 1. 請自行下載「109-1特殊身分學雜費減免申請表」,並列印成雙面,於新生報到時繳交。

   本減免補助與免學費補助不衝突(「經濟弱勢學生」除外),可同時申請。

 2. 同時具有二種以上身分,請同時勾選,之後會擇一最高補助減免學雜費。

 3. 「家戶狀況」中,填寫單親撫養或父母之外的法定代理人,請附上沒有「省略記事」的戶口名簿影本。

 4. 申請「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減免補助,請下載並填寫「特殊境遇家庭資料調查表」。

 5. 申請「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補助,請下載並填寫申請書。

 6. 特殊身分查驗通過的同學,下一學期會自動提出申請。

  

↓下載申請表請點選下方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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