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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

一、為獎勵社會教育推廣具有績效之優異團體及個人,教育部自64年開始,每年依據相關實施要點規定,選拔對社會教育具有重大貢獻之團體及個人,並舉行頒獎表揚活動。

二、如有符合對社會教育具有卓越貢獻之團體或個人之推薦,請於112年5月22日前推薦,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三、實施要點及推薦表件,並可至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電子布告欄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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