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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轉知「傳染病防治法」增訂第61條之1、第61條之2、74條之1條文,業奉總統112年6月28日華總一義字第11200053931號令及本年6月21日華總一義字第11200052341號令修正公布,請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112年7月6日臺教綜(五)字第1120066171號函、衛生福利部本年7月3日衛授疾字第1120007061號函及同年月日衛授疾字第1120006815號函(附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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