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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公告】111學年度起申請入學管道大學校系採計學習歷程佔分比例說明

  • 依據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110年6月24日招聯字第1100000224號函。
     
  • 依111學年度起適用之「大學多元入學方案」之規劃,申請入學以參採考生綜合學習表現為重點,
    重視學生學習歷程,呼應新課綱之多元適性,綜合評量考生能力,
    故於申請入學第二階段甄選總成績之計算,規範各大學校系,綜合學習表現(P)至少須佔50% (即P≧50%),
    其中學生學習歷程應佔相當比例。
     
  • 綜合學習表現(P)包括兩部分:P=P1+P2
    1. 學生高中時期的學習歷程資料 (簡稱P1)
    2. 大學校系自行辦理之面試、筆試或實作等 (簡稱P2)。
       
  • 針對大學校系採計學習歷程佔分比例,本次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常務委員會會議決議如下:
    1. 一般校系:P1≧P2 或 P2-P1≦10%,大學校系滿足其中一項即可。
    2. 醫學系及牙醫學系:P1≧10%
    3. 體育系及美術系:P1≧10%
    4. 音樂系111、112學年度暫不予規範學習歷程佔分比例,惟113學年度起則比照體育系及美術系P1≧10%。

以上各校系招生實際內容以招生簡章為準,提醒有意報考之學生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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