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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公告本校受理111度後備軍人緩逐召作業,請於本(110)年9月10日前向人事室提出申請

本校即日起受理教師緩召申請,符合資格者請於110年09月10日(星期五)前將所需資料送達人事室。為免影響您的權益,請於期限內配合辦理。
應繳驗證件:
(一) 初次申請:最近聘書、教師證書、退伍令(正反面)、每週授課時數表、戶籍謄本等影本證件。
(二) 緩召前延長時效上半年核准緩召有案(截止年至民國110年者):聘書、前次核准處理名冊影本(逕送戶籍地縣市後備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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