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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公告】111學年度分科測驗報名及相關事宜(含校內報名流程)

111學年度分科測驗

  • 報名時間:111.06.09(四)  至 06.20(一)。(供個別報名與學校集體報名作業)
     
  • 高三應屆畢業生之報名方式:
    1. 已取得畢業證書者,可採集體報名或個別報名,但僅能二擇一。
    2. 未取得畢業證書者,一律採集體報名。
       
  • 校內集體報名作業流程:(暫定)
    1. 05/02-05/18 分科測驗校內線上報名
    2. 05/20-05/27 分科測驗紙本報名資料確認 (共三次)
    3. 05/30-05/31 各班統一繳交分科測驗報名費
    4. 05/31 後未參與校內集體者,請自行個別報名
       
  • 注意事項:
    1. 111學年度分科測驗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之特殊項目申請日期為111.06.06(一) 至 111.06.16(四) (與報名時間不同);若考生於111學年度學測時已通過特殊項目審查,可沿用學測審查結果於分科測驗之對應考科。
    2. 分科測驗特殊項目之申請相關注意事項請參閱簡章第16-17頁。大考中心將以雙掛號將相關訊息寄送給111學年度學測使用特殊項目應考服務之考生,並同時發文給考生所屬集報學校提醒考生相關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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