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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轉知】作伙學─教育部學習歷程檔案審議計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11日臺教高(四)字第1112201238號函(諒達)續辦。
二、111學年度起,大學申請入學以學習歷程檔案作為現行備審資料來源之一,為使外界充分瞭解相關規劃,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大學辦理辦理旨揭計畫,於109年、110年連續2年舉辦審議會議,並依審議結果彙整「作伙學─課程學習成果呈現建議」手冊,內容包括課程學習成果作品在呈現作法上的六大指引,以及不同類型作品製作時應注意的事項,讓學生能有更清楚的參考依據。
三、旨揭計畫已彙整「作伙學─課程學習成果呈現建議」手冊並公告於旨揭網站https://www.108epo.com/,紙本業已寄達設有普通科之高級中等學校,除教務處及輔導處室各5本外,各班皆有1本。請學校各班導師、課程諮詢教師及輔導教師妥善運用紙本手冊,並於親師座談會、選課說明會及校內行政會議等場合,宣導周知該手冊及旨揭網站資訊,以利親師生掌握學習歷程檔案及考招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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