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114年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相關日程規劃」
一、查「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及「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規定,本部建置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資料庫(以下簡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向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高中)、實驗教育辦理者蒐集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資料,其內容包括學生基本資料、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二、因應114年度大專校院考試及招生重要日程之規劃,114年度依「高三學生所屬學制」,區分為下列2梯次,由高中分別於114年4月21日前、5月23日前提交高三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之基本資料、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至「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且須完成學生確認收訖明細資料之程序:
(一)「學術群」班別:請高中於114年4月21日前完成提交作業,範疇包括普通科、音樂班、美術班、舞蹈班、體育班、數理資優班、語文資優班、科學班、原住民藝能班、雙語部、戲劇班、人文與社會科學資優班、創造能力資優班、綜合高中學術學程之班別。
(二)「專業群」班別:請高中於114年5月23日前完成提交作業,範疇包括各專業群科、綜合高中專門學程、實用技能學程之班別。
三、114年度高中提交高三下每位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以提交1次為限;如高三學生有報考大專校院相關入學招生管道之需求(包括跨考生),其繳交備審資料之方式,應按各該入學招生管道規定辦理。
四、請各校依據旨揭「114年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相關日程規劃」,就下列事項加強宣導、妥善並及早規劃校內期程、各處室人力運用等相關系統及行政作業,以順利推動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相關事宜,維護學生升學之權益:
(一)考量學校提交高三「學術群」班別、「專業群」班別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之截止時間,學校須訂定學生上傳學習歷程檔案、教師認證、學生勾選、完成收訖明細等時間。另規劃114年高三下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期程時,請各校務必留意期末考時程,以免影響學生權益。
(二)學校、學生須上傳第6學期修課紀錄(PDF檔)至甄選會或聯合會,請學校依日程規劃表妥適安排高三下期末考之時程,並依限提供考招單位,以維護學生升學之權益。
(三)大專校院考招單位及技專校院考招單位訂於114年4月11日至4月16日開放測試系統予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考生,以檢視第1學期至第4學期學習歷程檔案資料及練習勾選上傳系統功能(如為110學年度以後畢業之學生,可檢視第1學期至第6學期學習歷程檔案資料),請學校協助宣導並轉知學生於該段期間至系統實作測試。
(四)114年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檔案日程規劃,以「學術群」班別學生報考大學或四技申請入學、「專業群」班別學生報考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或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為主時程規劃;如學生報考大專校院不同入學管道(即跨考生),須留意其各項日程規定,並以該入學管道招生簡章為據。措施、定期辦理系統、資料及檔案備份作業,以保障學校與學生權益。八、依據「實驗教育三法」(包括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參與實驗教育之學生及實驗教育辦理者,請依本部所訂112學年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時程(另案函知)辦理。
二、因應114年度大專校院考試及招生重要日程之規劃,114年度依「高三學生所屬學制」,區分為下列2梯次,由高中分別於114年4月21日前、5月23日前提交高三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之基本資料、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至「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且須完成學生確認收訖明細資料之程序:
(一)「學術群」班別:請高中於114年4月21日前完成提交作業,範疇包括普通科、音樂班、美術班、舞蹈班、體育班、數理資優班、語文資優班、科學班、原住民藝能班、雙語部、戲劇班、人文與社會科學資優班、創造能力資優班、綜合高中學術學程之班別。
(二)「專業群」班別:請高中於114年5月23日前完成提交作業,範疇包括各專業群科、綜合高中專門學程、實用技能學程之班別。
三、114年度高中提交高三下每位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以提交1次為限;如高三學生有報考大專校院相關入學招生管道之需求(包括跨考生),其繳交備審資料之方式,應按各該入學招生管道規定辦理。
四、請各校依據旨揭「114年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相關日程規劃」,就下列事項加強宣導、妥善並及早規劃校內期程、各處室人力運用等相關系統及行政作業,以順利推動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相關事宜,維護學生升學之權益:
(一)考量學校提交高三「學術群」班別、「專業群」班別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之截止時間,學校須訂定學生上傳學習歷程檔案、教師認證、學生勾選、完成收訖明細等時間。另規劃114年高三下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期程時,請各校務必留意期末考時程,以免影響學生權益。
(二)學校、學生須上傳第6學期修課紀錄(PDF檔)至甄選會或聯合會,請學校依日程規劃表妥適安排高三下期末考之時程,並依限提供考招單位,以維護學生升學之權益。
(三)大專校院考招單位及技專校院考招單位訂於114年4月11日至4月16日開放測試系統予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考生,以檢視第1學期至第4學期學習歷程檔案資料及練習勾選上傳系統功能(如為110學年度以後畢業之學生,可檢視第1學期至第6學期學習歷程檔案資料),請學校協助宣導並轉知學生於該段期間至系統實作測試。
(四)114年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檔案日程規劃,以「學術群」班別學生報考大學或四技申請入學、「專業群」班別學生報考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或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為主時程規劃;如學生報考大專校院不同入學管道(即跨考生),須留意其各項日程規定,並以該入學管道招生簡章為據。措施、定期辦理系統、資料及檔案備份作業,以保障學校與學生權益。八、依據「實驗教育三法」(包括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參與實驗教育之學生及實驗教育辦理者,請依本部所訂112學年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時程(另案函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