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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彰化高中學生請假單

*事假、公假請於事前完成請假手續,事後辦理一概不予准假。
*病假請持證明於三天內完成請假手續(未持證明者一律核予事假),逾期不予准假。
*當日因臨時事故無法到校,應於上午九時前請家長致電校安中心(04-7222121轉32401、32402、32602~7)完成電話預請假,並於返校3日內完成補請假,未配合者事後不予准假。
*詳細請假規定請參閱本校學生請假實施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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