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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有鑑於近期頻繁發生重大食品中毒事件,本校業責成供應學生午餐2間團膳廠商及住宿生伙食承包商應落實食安相關規定及食品衛生之自主管理,以維護本校教職員工生餐飲衛生安全權益。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5年4月14日臺教綜(五)字第1150038153號函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5年4月10日FDA食字第1151300872號函副本辦理。
二、前揭函文指出,近期發生重大食品中毒事件,顯示我國餐飲業食品製備及供應流程之衛生管理仍有精進空間,且發生食品中毒事件,除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相關刑事責任外,亦將對業者商譽與營運造成重大影響,爰本校將加強輔導供應本校餐飲業者,落實以下事項:
(一)持續透過教育訓練與宣導,要求食品從業人員確實落實預防食品中毒之「5要2不」原則,包括:「要洗手」、「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澈底加熱」、「要注意保存溫度」、「不飲用山泉水」及「不採、不食、不贈予、不收受不明動植物」,以降低交叉污染及病原滋生風險。
(二)另鑑於蛋品及其加工製品屬食品中毒高風險食品,爰請廠商特別加強相關宣導與管理措施,包括蛋品妥善冷藏保存、避免使用破損蛋品、作業後確實清潔器具及作業環境,並優先使用洗選蛋或殺菌液蛋,且確保食品充分加熱,以降低食品中毒風險。
(三)本校團膳廠商及住宿生伙食承包商使用蛋品廠商如下:
1、誠美便當工廠:仁愛蛋品有限公司(有雞蛋溯源標章)
2、豐成食品工廠:德鮮蛋品有限公司(有雞蛋溯源標章)
3、宿舍伙食承包商:中一洗選蛋
三、相關預防食品中毒之宣導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已公布於網站(路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首頁>業務專區>食品>餐飲衛生>防治食品中毒專區,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1816&r=152856057),請餐飲廠商落實食安相關規定及食品衛生之自主管理,以維護教職員工生餐飲衛生安全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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