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會成果觀摩活動報名說明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會成果觀摩活動報名說明
一、參與身分區別為「擺攤展示」、「現場觀摩」兩種。
二、擺攤展示分兩階段報名:
(一)第一階段:3月5日中午12時30分~4月11日中午12時30分,填報名表單。4月16日承辦學校(以下簡稱彰化高中)將於首頁公布正取與備取名單。
(二)第二階段:「正取」之學校,請在5月2日以前同時完成以下兩項工作(缺一不可):
1.填寫承辦單位(國立彰化高級中學學務處訓育組)寄送到錄取學校聯絡人電子郵件信箱的google表單,將報名人員資料上傳到指定連結之雲端資料夾。
2.填寫實體紙本的附件二報名表1、報名表2、報名表3,必須取得學校的組長、主任、校長簽章,然後將紙本報名表(附件二)免備文(意思是不需要發公文)掛號寄至「國立彰化高級中學學務處」(地址:500 彰化縣彰化市中興路78號),信封上請註明「114年度高級中等學校成果觀摩活動報名」(郵戳為憑)。
3.彰化高中將會依據報名表繳交狀況辦理備取相關事宜。
三、「現場觀摩」之師生請依注意以下事項:
(一)報名時間為4月18日中午12時30分~5月14日12時30分開放網路google表單供現場觀摩學生報名(以學校為單位報名)。每校每次報名至多3人,以學生為優先。
(二)5月16日彰化高中網頁會公布現場觀摩師生之錄取名單。承辦單位將以電子郵件通知錄取者填寫保險相關事宜。
四、擺攤展示學校的權利與義務:
(一)本活動可補助擺攤展示學校相關費用(請見活動計畫),請依據本活動計畫與政府頒佈之相關規範支用。所有剩餘款項必須繳回。
(二)必須完成一張展示海報,會由彰化高中通知繳交格式與繳交期限,彰化高中會統一印刷。
(三)活動結束後,必須依相關規定辦理結報,並於114年6月27日前檢附下列資料函報(意思是要發公文)承辦學校辦理核結。
1.114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會成果觀摩活動各校成果報告書(附件三),必須完成校內核章,完成後請掃瞄作電子檔。成果報告書上必須提供活動照片(當日攤位照片、學生參與活動紀錄等)2到4張等資料,並且書寫簡要說明。
2.教育部委辦經費收支結算表,必須完成校內核章,完成後請掃瞄作電子檔。如有結餘款請繳回。公立學校採就地審計,私立學校請將原始支出憑證造冊繳回承辦學校。
3.電子檔與正本都必須繳回:上述成果報告書與收支結算表掃瞄之電子檔請上傳到承辦單位提供之雲端空間,同時實體正本必須掛號寄到彰化高中,信封上請註明「114年度高級中等學校成果觀摩活動結報」(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