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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重要公告】113學年度高三學年成績單已發送至成績系統

1. 請家長與同學由學校首頁→師生專區→ 1Campus 平台→請以Google帳號登入→點選「電子報表」即可查詢(APP亦同)。
倘有成績證明需求,請同學自行列印所需份數,攜至教務處註冊組用印。
2. 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 25 條規定: 「學生曠課及事假之缺課節數合計達該科目全學期總修習節數三分之一者, 該科目學期學業成績以零分計算。」
→依上述規定,缺課節數達1/3者,註冊組修改學期成績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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