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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重要公告】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114學年度升高三轉組(班)申請實施計畫

  • 依據:依民國113年08月2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402930A號令「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編班及轉班作業原則」辦理。
  • 目的:為校內提供學生適性管道以增進學習成效,併協助送交校內編班及轉班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始得再行編班。
  • 申請流程:

先至學校網站下載「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114學年度升高三轉組(班)申請申請表」或至教務處領取該表,經填妥後需家長簽章導師輔導處、課程諮詢教師簽註意見,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 受理時間:民國114年06月06日(星期五)起至114年06月20日(星期五)上班時間受理。
  • 公佈名單:預計於民國11407月02(星期三)前布告於本校網站重要公告處。
  • 其他注意事項:
    1. 欲申請轉組同學,務必事先審慎考慮,業經委員會審議且公告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原班級就讀。
    2. 前述申請者不得選擇轉組後之新編班級,將由依照相關法規與各類組班級人數狀況安置。
    3. 此為高二同學最後一次轉組(班),高三後因涉學測及分科報考序號設定等等升學帳號設定,為避免錯亂,將不再受理本業務確保高三畢業學分數正確無誤,學生須先自行審視學分狀況,後續由成績審查委員會通過後由教學組開設補修學分班,再行選課修習。
    4. 本次申請不受理原學程(類組)內轉班申請,惟人文社科學程內數學課程不在此限。惟請注意:請依個人生涯規劃慎選,詳述轉組原因,以利審議後安置。
    5. 倘班級適應不良之個別學生,可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編班及轉班作業原則」第9點,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實施生活、學習、生涯等適性輔導後,提編班及轉班委員會審議。
  • 本計畫業經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定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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