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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轉知】財團法人平安菁英教育基金會「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平安獎學金」

一、申請條件:

  1. 38歲以下須具本國國籍,且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本國學生(延畢生、進修部不可申請),家戶所得90萬(含)以下者(具有低收入戶資格者不在此獎助範圍)。
  2. 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或是班排名在前百分40%以內,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請檢附前一學期成績證明)
  3. 凡條件相當者,以弱勢、原住民及新住民家庭申請者優先考量。
  4. 凡申請者需檢附國稅局前一年度已申報之家(全)戶所得證明(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已檢附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免附所得證明,但須另檢附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全戶)】。

二、申請時間:欲申請同學,請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於114年9月12日(五)前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辦,逾時恕不受理。

三、詳細申請辦法及最新資訊,請至基金會網站查詢:http://www.elite-well.org.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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