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環境部製作之「產業園區及科學園區鄰近優先關注學校清單」,請據以妥適推動校園空氣品質維護工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8月15日臺教資(六)字第1140085088號及環境部114年8月11日環部空字第1141051562號函辦理。
二、環境部為推動全國大型產業園區及科學園區鄰近校園空氣品質維護,依據園區特性,依序分為重點關注、加強控管、持續追蹤及繼續觀察等4類,並盤點前述各類園區之鄰近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依學校與工廠距離、學校位於工業區下風處風向頻率進行排序,製作學校清單查詢表,提供各級學校作為推動校園學生受體保護工作之運用參考資料。
三、教育部於112年1月4日臺教資(六)字第1112705534號函頒「校園空氣品質警示及防護計畫(修訂二版)」,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暨緊急應變作業流程」之執行推動,並強化學校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促進與維護學生健康。四、綜上,請確實依前揭計畫持續推動校園空氣品質警示及防護措施,並依環境部製作之「產業園區及科學園區鄰近優先關注學校清單」,針對重點關注、加強控管、持續追蹤及繼續觀察等學校,因地制宜協助給予校園空氣品質防制等處理措施。
五、檢附教育部原函及環境部來文(內含優先關注學校清單下載連結)各1份。
一、依教育部114年8月15日臺教資(六)字第1140085088號及環境部114年8月11日環部空字第1141051562號函辦理。
二、環境部為推動全國大型產業園區及科學園區鄰近校園空氣品質維護,依據園區特性,依序分為重點關注、加強控管、持續追蹤及繼續觀察等4類,並盤點前述各類園區之鄰近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依學校與工廠距離、學校位於工業區下風處風向頻率進行排序,製作學校清單查詢表,提供各級學校作為推動校園學生受體保護工作之運用參考資料。
三、教育部於112年1月4日臺教資(六)字第1112705534號函頒「校園空氣品質警示及防護計畫(修訂二版)」,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暨緊急應變作業流程」之執行推動,並強化學校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促進與維護學生健康。四、綜上,請確實依前揭計畫持續推動校園空氣品質警示及防護措施,並依環境部製作之「產業園區及科學園區鄰近優先關注學校清單」,針對重點關注、加強控管、持續追蹤及繼續觀察等學校,因地制宜協助給予校園空氣品質防制等處理措施。
五、檢附教育部原函及環境部來文(內含優先關注學校清單下載連結)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