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衛生福利部公費疫苗接種處置費,自115年3月1日起調整為6歲以下(接種時未滿7歲)幼兒每劑次新臺幣(以下同)200元,其餘接種對象每劑次150元,請貴校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1月16日衛授疾字第1150200044號函辦理。
二、配合旨揭規定,本署辦理「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工(非屬衛生福利部公費對象者)流感疫苗接種」之處置費,自115年3月1日起同步調整為每劑次150元。另自114年度起本署不予補助處置費(本署113年12月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5807870號函諒達),請學校於校務基金逕行編列預算支應。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1月16日衛授疾字第1150200044號函辦理。
二、配合旨揭規定,本署辦理「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工(非屬衛生福利部公費對象者)流感疫苗接種」之處置費,自115年3月1日起同步調整為每劑次150元。另自114年度起本署不予補助處置費(本署113年12月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5807870號函諒達),請學校於校務基金逕行編列預算支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