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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轉知】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15年嘉新獎學金公告」

一、申請資格:凡在大學校院及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在學且具備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之學生,其最近一 學期(114-1學期)成績符合下列規定,均可提出申請:

1.學業成績:

a. 具家境清寒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

b. 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

2.以上成績如係以優、甲、乙等做為評級,請向學校申請原始成績;成績如以GPA評級者, 請附學校的換算百分制成績對照表。

二、申請程序:採線上申請及覆核,勿須寄送紙本申請資料。

1.線上申請系統:兆福基金會 嘉新獎學金

2.操作說明請參看:「學生線上申請」教學:線上報名流程教學資訊

三、校內申請時間:115年3月13日至4月10日前完成申請
欲申請獎學金者請自行前往指定網站進行線上申請,並於115年4月10日(五)前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覆核,逾時恕不受理。

四、獎學金申請要點,請參閱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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