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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轉知】屏東縣「屏東縣推動高科技產業人才培育修正計畫」暨114學年度第2學期「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一)屏東縣推動高科技產業人才培育計畫:屏東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培育高科技產業人才,補助本縣公私立高中職發展高科技產業課程、支持教師進修相關科系研究所碩、博士班,並獎勵高中職以上優秀學生就讀高科技產業相關科系,厚植本縣高科技產業人才培育

(二)優秀學生獎學金:本縣公私立高中職開設「高科技產業學程」,凡在學期間修畢該學程滿20學分(含核心課程至少6學分),且20學分皆獲該校畢業學分採計,高科技產業學程每科學業成績均達80分(甲等)以上者,依學生修習「高科技產業學程」之學科成績總平均進行比序排定,經審定後發給,每名1萬元,共計60名。高中職學生已領取本項目獎學金者,不再受理同一人之申請。

二、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大學部、研究所、博士班在學生,就讀「智慧農醫」、「綠色材料」、「太空科技」及「半導體與其他新興科技」等領域相關科系一學期以上,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甲等)以上者,

三、校內申請時間:欲申請獎學金者,請自行下載申請表單柄於3月31日前提出申請

四、獎學金申請要點及申請書,請參閱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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