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祥和文教基金會「114年優秀清寒獎學金」
一、申請對象
- 設籍臺中市之清寒優秀學生,(上、下)學期成績平均85分以上,操行80分以上。
- 家庭變故,急需幫助者。
- 特殊表現獎:參加國際性(科學、創意、技能、藝術)比賽名列前茅,由各單位推薦甄選者。
二、報名方式:一律通訊報名(407台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七路186號20樓之8)。
三、申請期限:114年9月1日至9月30日,採學生自行申請。
一、申請對象
二、報名方式:一律通訊報名(407台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七路186號20樓之8)。
三、申請期限:114年9月1日至9月30日,採學生自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