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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轉知】財團法人林耀東葉金鳳文教基金會「114年度獎助學金」

  • 申請資格:

一、需設籍於彰化縣,並就讀於彰化縣轄內高中(職)之在校學生。

二、在校品學兼優或因「家庭遭受重大變故」、「父母親有重大疾病」、「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導致生活困苦之在校學生。

三、申請年度未接受其他校外獎學金者。

四、113學年度各項成績符合下列標準者:

1. 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

2. 體育成績平均75分以上或乙等。

3. 操行成績為參考評比。

五、曾得過本會獎學金之同學,不得再申請。

六、獎學金金額及名額:高中(職)學生每名新台幣3,000元,共計十名。

 

  • 申請期限:欲申請同學,請備妥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10月7日(五)前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逾時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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