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永長興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114年度第一學期身心障礙學生獎助學金
- 申請資格:
一、就讀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及國小之身心障礙學生
二、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之有效身心障礙證明。
三、家中經濟弱勢。
四、高中職及國中學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國小學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學業成績未達門檻者,可另由學生填寫學業進步計畫。
- 申請期限:欲申請同學,每校每年級限1位,請依照申請方式提交申請。
一、就讀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及國小之身心障礙學生
二、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之有效身心障礙證明。
三、家中經濟弱勢。
四、高中職及國中學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國小學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學業成績未達門檻者,可另由學生填寫學業進步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