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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轉知】財團法人永長興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114年度第一學期身心障礙學生獎助學金

  • 申請資格:

一、就讀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及國小之身心障礙學生

二、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之有效身心障礙證明。

三、家中經濟弱勢。

四、高中職及國中學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國小學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學業成績未達門檻者,可另由學生填寫學業進步計畫。

 

  • 申請期限:欲申請同學,每校每年級限1位,請依照申請方式提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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